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 辽宁孙华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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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和七月二十二日,东港市马家店镇法轮功学员孙华被两次被非法庭审,目前法庭未有判决。她的丈夫当庭质问法官:为什么执法人员在家中无人时抢走大法书。

孙华今年60多岁,她家住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双山子村。孙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做人,细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用自己真诚的心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让百姓受益于法轮大法,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遭绑架和非法抄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孙华在东港市北井子镇集市给百姓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北井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北井子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双山子村大队书记,找到孙华的二大伯哥,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自闯入孙华家,非法抄家,抢走她的《明慧周刊》、法轮大法书籍、大法师尊的法像。

孙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非法“取保候审”回家。

遭丹东市公、检、法合伙构陷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和法院是丹东地区中共指定受理迫害法轮功案件的单位。此后,孙华被丹东市东港市北井子镇派出所警察、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和振安区法院人员合伙构陷。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月,北井子镇派出所、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人员和振安区法院先后三次到孙华家骚扰,企图搜罗和编造迫害她的“证据”。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把孙华从家中非法关押到丹东市看守所,继续构陷。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和七月二十二日,孙华分别两次被振安区法院非法开庭。第二次庭审时,她丈夫在法庭上质问他们在自己没在家的时候,到他家抢走大法书等。她丈夫被法官强制离开法庭。

目前,振安区法院没有对孙华下非法判决。

曾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孙华与同村两名法轮功学员被东港市北井子镇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

当时孙华50岁左右,家里有婆婆瘫痪在床,需要她照顾。孙华的丈夫实在无奈,表示情愿用自己养家糊口的工资来抵押,只要能把孙华放回来就行,因为他瘫痪在床的母亲没有孙华侍候不行。

然而,二零一二年五月初孙华被东港市公安局与丹东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合谋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她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如今,六旬的孙华再被中共丹东市公检法人员陷害,两遭非法开庭后,未下非法判决。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期间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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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李健:2277333、13304951133
副院长张连碧:2277388、13842500981
纪检组长高锋:2277282
专职委员崔健辉:2277282、13942500193
专职委员姜玲:2277338、13942509575
执行局局长孙晶,办公:2277313,手机:18641519107、13942580117
执行局副局长尹利明:2277316、18641519182、13304156682
郭忠仁:13358781609
工作人员杨倩怡:15841518007
副庭长郭丹:2277318、1569897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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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审员徐勇超:13029206977
助审员常菲菲:2277295、13050391687
审判员刘君:2277319、15698975766
执行员刘志军:15698979277
执行员赵寄民:2277323、18641518353
工作人员蒋守胜:18641519295
执行员董俊松:2277339、18641519279
书记员于蔚蔚:15942520286
工作人员解鑫洋:2277317、15641518732
工作人员郑晓蕾:13591516205
书记员姜晓蕾:2277313、18841557120
九连城法庭庭长李丹,办公:4165880、13358778972
审判员曲文丹:4165121、13674158385
审判员董景辉、刘代生:4165131、15141581339
书记员张瑶、崔倩:4165040513
速录员刘悦:41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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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一庭庭长刘丹,办公:2277307、1319024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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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二庭赵炳庆,办公:2277311、1384258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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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副庭长王柯丁,办公:227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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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房兴堂:2277315
陪审员孔舒悦:227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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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马锐:4106993
助审员李中翔:4106993
助审员孙雷:4106993
工作人员温承艳:4106993
书记员郭嘉欣:4106993
王丽娥速录员:4106993
政治处主任王瑜鹏:2277368
研究室副主任汪洋:2277368
工作人员周向东:2277368,书记员张虹:2277333
书记员贾涵淋:2277388,工作人员王珞、常龙 2277331
评查办主任赵峰评:2277355
工作人员李凤叔:227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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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王德意:2277350
民一庭庭长黄静:2277322、13009214321
助审员洪颖:2277295,工作人员朗悦: 2277321
陪审员毕克玉:2277322,速录员候国丽:2277321
民二庭庭长于云峰:2277360、13942558401
回旋助审员:2277351
金胜娟速录员:2277360
民三庭庭长赵方华:2277336、15141584200
佟乐工作人员:2277336
汤慧敏速录员:2277320
行政庭庭长林杨:2277325、13050358555
助审员尚丽:2277325
审监庭庭长仲伟民:2277359、13194156910
法警队大队长姜勇:2277328、13342178989
副队长隋祖光:2277328
副队长陈昕:2277310、13941540115
法警王雅娟:2277310、13841555757
法警邹德明:2277310、13941536306
法警刘旗:2277370
辅警刘海涛:2277335、13009201429
辅警王祥光:227737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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